
王占华律师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40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再次提出离婚
2010-12-10 12:42:55 来源:王占华
40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再次提出离婚
案例:吕辉(化名)是某中学教师,金玉(化名)是某厂工人,两人是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,婚后三年没有生育子女,生活过得很平淡。吕辉在工作非常认真,也乐于助人。受到人们一致好评。但是在家里却一点家务也不做,为此妻子金玉很不满意。双方常为小争吵不休。并且说些伤害感情的话。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,吕辉以双方经常吵架,感情不和,无法正常生活为由到法院起诉。请求法院判决与妻子离婚。法院受理此案后,经过调解,认为双方为生活中的小事发生争吵,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。
两个月后,两个人又吵起来。吕逃再次来到法院,以同样的理由再次起诉离婚。可是法院却不予受理。结婚自由,离婚也应是自由,吕辉非常不理解,法院这样做对吗?
法律适用: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: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判决、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不予受理。
本案评说:
人民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,因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吕辉在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的情况下须在6个月以后才可再次提出离婚诉讼,若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吕辉(原告)可以用随时起诉,法院会予以受理。如果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吕辉(原告)必须等到6个月之后提起离婚诉讼,人民法院才会受理。那么,什么是新情况、新理由呢?就夫妻双方而言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情况和理由不是原来起诉时提出过的,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,具备了更重要的理由。比如,夫妻关系恶化,可能导致凶杀、自杀等恶性事件。或者,发现对方有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通奸等行为,都应属于新情况、新理由。一般生活中的琐事,争执不大的矛盾不算新情况、新理由。本案中人民法院对吕辉第二次起诉不予受理的原因,就是因为吕辉以同样的理由,而且是不中琐事,瑞次提起离婚诉讼,这显然不新情况、新理由。的范围这内,另外,《民事诉讼法》所规定的6个月,是判决生效或和解、撤诉之日算起,并非从第一次起诉算起。因此,吕辉如果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的情况下,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,必须要等到6个月之后才提出。
- 大家都在看

(交通事故)民事判决 原告王**,男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