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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他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

2009-12-25 15:38:10 来源:王占华


8 他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

8 他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

案例:张老汉的女儿张小兰在外地打工已近两年时间,突然她怀着5个月的身孕回来了。又没有说结婚的事儿。张老汉气得打不是骂也不是。而当地的风俗又不许女儿在家生小孩。这可愁坏了老实人李老汉。不如早点把小兰嫁出去。同村的刘宝昌早就对张小兰心生爱慕。但却无缘与小兰成亲,虽然小兰已身怀有孕但仍然不死心。得知张小兰父亲之意。心想这回机会来了。便花钱请了媒人到张家提亲,这正合张老汉之意。一拍即合。张老汉收了5000元的彩礼,想到女儿不必在家生孩子丢脸是两全齐美。小兰不同意这门婚事,张老汉就把她关在家里不让出门。每几天就人择日结婚了。在举行婚礼时,小兰说什么也不去。张老汉派人强行将其带走。说宝昌不嫌弃你已是对你有情有意。小兰气得大闹婚礼并跑到法院状告老父干涉婚姻自由。后经过法院调解,张老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打消了不让小兰在家生育的观念。小兰撤回了自诉。

 法律适用:《婚姻法》第三条规定:“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……”

    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: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第一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。

本案评说: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之一。强调的是婚姻当事人自己去决定自己的婚姻。任何人都无权干涉。婚姻自己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。

声明:本人所写《婚姻家庭》以案说法丛书均系杜撰zhanhuaww@sina.com 010-81534843594260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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